会计继续教育忘记了是否可以补学,因地区而异,以下是具体情况说明:
- 可以补学的地区:部分地区规定,会计人员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可以对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补学。会计人员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以前年度的学习。还有一些地区无需提供证明,在本地继续教育平台上会有相应的年度课程,学员在完成当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之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需补学的年度课程进行学习。例如四川,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 不可以补学的地区:一些地区明确规定,会计人员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都不可补学,如北京、吉林、湖北、海南、云南、广东、福建等地。例如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在当年度内完成,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不能跨年度补学。
建议及时关注当地财政部门或会计协会发布的相关通知,了解当地关于会计继续教育补学的具体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