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和年检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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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自2002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的要求,未参加者需补缴或参加补考,否则会计证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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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未继续教育的后果
若会计证持有人连续10年未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证将直接作废 ,需重新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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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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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前取得的证书 :若超过2004年未参加继续教育,需重新考取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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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后取得的证书 :部分地区允许补缴,但需通过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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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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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联系当地财政部门确认具体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允许补缴,但需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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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补缴,需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获取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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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10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已失效 ,需通过正规渠道重新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