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但具体的学分要求会因地区而存在差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般要求
通常情况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这些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各地区具体要求
地区学分要求详情中央国家机关30学分、60学分、90学分三种-湖北省90学分其中公需课至少学满30学分天津市60学分(仅专业课)和90学分(专业课 + 公需课)公需课要求学满0 - 30学分福建省、成都市、忻州市、吉林省、山西省直、浙江省直90分- 宁波市72分- 河北省、新疆克拉玛依、重庆市、内蒙古60分- 贵州省(2020年)分三类1. 30学分要求:总课时30学分,不区分选修与必修,无公需课程;2. 60学分要求:总课时60学分,不区分选修与必修;3. 90学分要求:总课时90学分,不区分选修与必修深圳市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建议你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来确定需要修满的学分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