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不同地区的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存在差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统一延长截止时间地区
- 湖北省: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后延长至2025年3月15日。这是由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期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量激增,为保障会计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的需求而做出的调整。
- 天津市:鉴于全国统一平台试运行期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量激增,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2月15日。
- 黑龙江省:会计人员应于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未按时限完成的,可在2025年补学。
已公布特定截止时间地区
- 北京市:2024年学习期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
- 吉林省: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学习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同时,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其他地区情况
- 大多数地区原本规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但可能部分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大家自行查阅当地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各地2024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也不一致,一般考核周期是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但部分地区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