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3年120学时
根据最新的规定,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接受不少于 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其中包括60学时的必修课和60学时的选修课。继续教育通常由本省住建厅或建委组织,学习内容包括建筑业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新政策以及更新知识,学习完成后需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在以后的注册中,需提交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否则将无法完成注册。
此外,一些地方政策提供了更灵活的学习方式。例如,山东省允许建造师通过实际工作获得学时抵充,每年最多可抵60学时,并且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线上学习和线下培训。
因此,建议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关注当地住建厅或建委的通知,了解具体的继续教育安排和要求,确保能够顺利完成继续教育并申请延续注册,以维持其专业资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