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评职称是需要有继续教育的。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明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不过,不同地区和不同职称系列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有所差异。以 2025 年内蒙古自治区为例: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当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减免学时,如男满 55 周岁、女满 50 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025 年度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等。
再如嘉兴市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取得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 90 个,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少于 18 个,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 60 个,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职称评聘资格。
也有部分地区或情形下,继续教育并非评职称的必要条件。比如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内蒙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