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学习公需课。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 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主要是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税金融等相关知识。
例如,2025 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规定会计人员需在继续教育机构完成 90 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公需课 30 学分,专业课 60 学分。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也要求会计人员 2024 年度应完成不少于 90 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 30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