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收费指导意见如下:
政府指导价收费范围
-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 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市场调节价收费范围及方式
除上述政府指导价范围之外的其他律师服务,其费用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服务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以下收费方式:
- 计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数额可在 3000 元至 30,000 元幅度内议定。
- 按标的额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标的额 1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 8% 收取,不足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收取;标的额在 1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 6% 收取;标的额在 1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含)的部分按 4% 收取;标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2% 收取。
- 计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 500 元至 3000 元幅度内议定。
- 风险代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 10% 至 30% 内议定。
- 法律顾问服务收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在 6 万元至 60 万元以内议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经协商确定。
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
- 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
- 集团诉讼案件。
- 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 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
- 涉外(包括港、澳、台)案件。
-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 5 倍以内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