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 号)要求,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如下:
-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120 学时,其中必修课 60 学时,选修课 60 学时。
-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 30 学时,选修课 30 学时。
部分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安排,具体学时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安徽省 2025 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线下培训为 30 学时不分主增项,可能还会有其他线上课程或选修课程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