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必须继续教育。
根据规定,一级建造师在每次注册有效期之内应参加继续教育至少 120 学时,其中必修课 60 学时,选修课 60 学时。如果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 30 学时,选修课 30 学时。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是 3 年。证书注册 3 年后,若要继续执业,就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以更新知识和技能,满足法定和职业发展要求。只有完成继续教育并达到合格标准,取得继续教育证书,才能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不过,若一级建造师未注册,则无需参加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