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学时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如下:
- 主项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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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通用科目》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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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专业科目》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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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20学时
- 增项人员 :
- 除完成原专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每增加1个专业,还应接受注册专业的选修课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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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人员需要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包括60学时的必修课和60学时的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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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人员除了完成原专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外,每增加一个专业,还需要额外完成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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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发表论文、编写教材等工作来抵扣部分学时,但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