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次数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并非全国统一为一年一次。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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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地区:一年两次
通常分为春季(3-4月)和秋季(9-10月)两次认定机会,例如安徽省2023年春季有两次网报时间(4月和6月)。部分地区如北京、河北等明确2024年上半年认定在3月启动。 -
特殊地区:一年一次或三次
- 部分地区(如某些省份)一年仅组织一次认定;
- 极少数地区可能安排三次认定机会,但这种情况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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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次数与资格证数量的区别
- 同一自然年内,每人仅能成功认定一个教师资格证;
- 若首次认定未通过或放弃,可再次申请(需符合当地当次认定的时间安排)。
综上,教资认定具体次数需以申请人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