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育三胎的政策主要依据是 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 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子女死亡或被认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夫妻生育子女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
- 假期福利:
- 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 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九十天。
- 配偶护理假: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 育儿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 护理照料时间: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
- 奖励与社会保障:
-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已经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
- 托育服务支持:2024 年省委省政府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省财政投入 2000 万元用于普惠托位建设,新增普惠托位 5000 个。将从事育婴工作的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等全部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列为急需紧缺,补贴标准上浮 10%。
- 医疗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覆盖生育保险所有参保缴费人。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提高 500 至 1000 元。将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 育儿补贴:全省已有 9 个设区市出台了有资金补贴的支持措施。例如衡水市给予三孩生育家庭一次分娩补贴 5000 元、生殖补贴 10000 元;邯郸市邱县、峰峰矿区给予三孩生育家庭每月发放 500 元政府育儿补贴金至孩子 3 周岁,复兴区给予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一次性育儿补贴金 5000 元;河北省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育儿现金补贴,二孩每月 500 元,三孩每月 1000 元,直至孩子年满 3 岁。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明确了奖励优惠政策衔接,按照 “老人老办法”,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优先优惠的,继续享受。如在扶持产业发展上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优惠和支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标准;对下岗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安排培训和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