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成绩有效期的具体规定
1.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
成绩有效期为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这意味着考生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例如,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2个科目,那么在第二年就需要通过剩下的2个科目。如果第二年未能通过剩下的科目,那么第一年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作废,第三年需要重新报考第一年通过的科目以及未通过的科目。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一级建造师考试涵盖的知识面广,涉及工程经济、工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等多个方面,要求考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掌握这些知识并通过考试,以保证考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
成绩有效期为一个考试年度。因为这部分人员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基础或者相关条件,给予免试部分科目是一种优惠政策,但为了确保他们仍然具备一级建造师的整体知识水平,要求他们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如果未能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就需要重新按照正常的报考条件进行报考。
二、成绩有效期相关的常见问题(FAQ)
1. 问:如果我第一年通过了3个科目,第二年只通过了1个科目,怎么办?
答:由于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你第二年只通过了1个科目,未达到要求,那么第一年通过的3个科目成绩将作废,第三年需要重新报考这3个科目以及第二年未通过的科目。
2. 问:我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但是第一年没通过应试科目,第二年可以继续考吗?
答:可以,但是需要重新按照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进行报考,并且需要在第二年通过应试科目,因为免试部分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一个考试年度。
3. 问:考试成绩有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答:对于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从第一次有科目通过考试的年度开始计算,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对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从报考当年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个考试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