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不过具体合格标准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一、各科目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分) | 试卷满分(分) |
---|---|---|
《建设工程经济》 | 60 | 1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78 | 13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78 | 13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96 | 160 |
二、关于合格标准的说明
合格标准通常是固定的,但最终还是要以当年官方公布的为准。这是因为考试的难易程度、报考人数等多种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官方对合格标准的确定。例如,如果某一年考试题目整体偏难,可能会维持原合格标准,也可能会适当降低合格标准,以保证有一定比例的考生能够通过考试。
三、常见FAQ
(一)问:如果对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答: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的要求申请成绩复查。复查一般是核查是否存在漏评、计分错误等情况。
(二)问:成绩有效期是多久?
答: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问:不同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合格标准一样吗?
答:是的,不同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合格标准都是96分(试卷满分160分),目前并没有因为专业不同而设置不同的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