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挂科 5 次不会自动注销档案,但已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若想继续考试需要去车管所注销档案后重新报名。具体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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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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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学员需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一般需先结清补考费用,再签署相关文件以确认注销。之后,学员可选择在原驾校或新的驾校重新报名,重新开始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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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重新报名后,学员的档案资料等信息可能会被保留在原驾校一段时间,但通常不会影响后续的学习和考试。不过,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学员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车管所或驾校。
对于科目二多次挂科的学员来说,了解清楚这些规定和流程至关重要。虽然挂科多次会带来一些不便和经济上的损失,但只要按照规定重新报名并认真学习准备,仍然有机会顺利拿到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