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分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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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学分
- 授予范围: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学术会议、专项培训等),部分省级项目可替代国家级学分。
- 特点:通常需通过正式评审的课程或活动获取,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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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学分
- 获取途径:包括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如病例讨论、技术操作示教)、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特点:形式灵活,但部分项目(如远程教育)存在学分上限限制。
特殊说明:
- 云南省存在三类学分分类(一类、二类、三类),其中一类学分可替代其他类别,反之则不可。
- 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且部分职称对I/II类学分比例有具体要求(如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满足I类学分最低要求)。
(注:当前时间为2025年03月23日,以上内容综合全国普遍规则,具体执行需以所在地区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