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CME)是医务人员保持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了解2类学分的具体要求和获取途径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学分要求
学分总数要求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的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这一要求旨在确保医务人员每年都能获得足够的学习时间,以跟上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
2类学分的具体要求
- 自学:自学与本学科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授予2类学分。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 发表论文: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不同级别刊物授予不同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依此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省级刊物5-3学分,地(市)级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
- 科研立项: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课题类别授予学分,国家级课题10学分,省部级课题8学分,市、厅级课题6学分。
- 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 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每次授予0.5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学分获取途径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计算。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学分,其中远程项目最多不超过3学分。
进修学习
脱产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出国学习,或参加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的各类专项培训等。当年累计学习时间满3个月,经相关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25学分。不足3个月,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计算。
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脱产或半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当年累计学习时间满3个月,经相关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25学分。不足3个月,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计算。
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
包括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多学科诊疗、教学病例讨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等。参加者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3小时授予1学分。时间不足的,单次(不少于1小时)参加者授予0.2学分,主讲人授予0.5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15学分。
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
参加政府要求的援派医疗卫生任务,包括对口支援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脱贫地区对口支援帮扶,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当年累计时间满3个月,视为完成当年25学分。不足3个月,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计算。
有计划的自学
经用人单位批准,制定年度自学计划,基于岗位胜任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学,包括参加授课或带教、参与专业考试命题、开展健康宣教、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承担教学和科研课题等。用人单位评估后授予相应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学分管理
学分登记和考核
各级卫生健康委应当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形式、内容、考核结果、学分数、举办单位等信息登记管理,推进学习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动学分授予、学分审验登记等信息的开放共享。
学分互认
国家项目和省级公布的项目、不同部门公布的继教项目、不同省公布的项目均打通学分互认,倡导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按需参加培训学习。
学分授予标准的优化
新办法不再区分Ⅰ、Ⅱ类学分,统一为3小时授予1学分,所有学分均按统一标准计算发放,不再对远程、面授学分构成比例做限制性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的2类学分要求主要包括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获取学分的途径多样化,包括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和有计划的自学等。学分管理方面,新办法取消了Ⅰ、Ⅱ类学分分类,实行统一的标准和互认机制,旨在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学分获取的灵活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