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过期处理方案
一、处理要求
- 立即停止使用:执业印章过期后继续使用属于非法行为,可能面临处罚。
- 申请延续注册:需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交延续注册申请,新有效期仍为3年。
二、申请材料
-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原注册证书原件(需交回)
- 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需完成注册期内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 登录系统:进入“中国建造师网”→“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一级建造师”模块,选择“个人入口”跳转至住建部政务服务门户。
- 账号注册/登录:若首次使用需完成实名注册,已有账号直接登录。
- 填报信息:选择“延续注册”类型,上传电子版材料并提交申请。
- 审核与领取:审核通过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完成人脸识别,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及新执业印章编码。
四、注意事项
- 继续教育要求:延续注册前需完成至少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含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
- 电子证书使用:自2024年10月起,一级建造师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年龄限制:申请人年龄超过65周岁后无法再次注册。
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延续注册一般需20个工作日完成。若逾期未办理,需重新提交初始注册申请并补足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