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二级建造师审核后需要补充材料的步骤如下:
- 未通过审核的情况 :
- 如果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并按照系统人工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 审核通过后的情况 :
- 如果审核通过,即可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否则,需要按照要求进行补充材料、现场核查等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现场领取等方式获得新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补办二级建造师证书的情况 :
- 如果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需要补办,应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若干张、填写完整的《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登报声明(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以及声明作废等)。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通知你去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情况 :
- 如果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以下材料:《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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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准备补充材料时,务必按照系统提示或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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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以及时联系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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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收到审核结果或补交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