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体特点如下:
一、考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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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性
一建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合格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无论考生在哪个省份参加考试,试题内容、难度和评分标准均保持一致。 -
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同步举行,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年一次。
二、命题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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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标准
建设部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和命题,人事部负责审定试题并组织考务工作,确保试题质量和全国一致性。 -
试卷分发
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题,无地区差异。
三、科目设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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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完全统一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门公共科目在全国范围内考试内容完全一致。 -
专业实务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类别,大部分内容全国统一,但可能包含少量地区特色案例或规范差异。
四、合格标准
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均按满分60%划定,例如《建设工程经济》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等,全国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