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分数线是全国统一的。
一级建造师考试属于全国统考,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的相关通告,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即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 60%。具体来看,《建设工程经济》满分 100 分,及格分数为 60 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 130 分,及格分数为 78 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 130 分,及格分数为 78 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 160 分,及格分数为 96 分。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如有需要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将另行通告。部分省份可能会根据当地需求,设立 “单独合格线”,即低于全国标准但符合省级要求的分数线,达到全国及格线的考生可获得国家证书,达到省级单独合格线的考生可能仅能在该省内注册执业,不能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