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现行政策主要分为全国性加分和地方性加分两类,具体调整内容及适用条件如下:
一、全国性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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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警子女
- 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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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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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
- 2025年调整为加7分(2024年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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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
- “三统一”条件:考生中学阶段6年户籍、高中3年完整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同一县(市、区)或设区市相同政策城区。
- 非南宁等5市城区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瑶、苗、侗等),符合“三统一”加15分;
- 28个自治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加15分;
- 22个山区县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加7分;
- 其他区域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加5分;
- 南宁等5市城区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 不符合“三统一”条件:若户籍、学籍及就读地均在广西,最高加7分;其他户籍在广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 “三统一”条件:考生中学阶段6年户籍、高中3年完整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同一县(市、区)或设区市相同政策城区。
二、地方性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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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及双女结扎户女儿
- 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考生加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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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县考生
- 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等8个边境县考生,符合“三统一”加15分;不符合但户籍、学籍及就读地均在边境县的加5分。
三、政策调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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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调整
- 归侨、台湾籍考生加分从5分提高至7分;
- 取消原“山区县考生加分”,仅保留边境县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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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 2020-2022年为过渡期,逐步降低地方性加分分值及收紧“三统一”条件;2023年后取消非边境县的山区考生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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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原则
-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分值,不累加。
四、特殊群体优先录取
- 军人及公安英烈子女:平时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军人子女,以及特定岗位军人子女,达到投档线可优先录取。
- 5A级青年志愿者:符合条件者优先录取。
五、未来政策变化
- 根据调整方案,2026年起拟全面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仅保留边境县及特定群体加分。
以上政策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官方文件为准,考生需结合户籍、学籍等条件提前核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