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于工程款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 。这意味着施工企业在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不再需要额外预留工程质保金。
-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 。具体来说,工程质保金是按照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
-
预留工程质保金可由第三方托管 。这一规定为工程质保金的保管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可以选择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以确保质保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
增加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的违约责任 。若施工企业未能在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将会面临违约责任。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减轻施工企业的负担,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建议相关企业和项目在实际操作中仔细研读并遵守这些规定,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