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流程及时间要求如下:
一、注销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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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注销申请
持证人需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通常需提供聘用单位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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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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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注销申请需经区县建委初审,时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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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销、遗失补办等事项的注销申请需复审,时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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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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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手续
完成公示后,相关部门会在5-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公告作废。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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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注销情形 :聘用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解除聘用合同等情形下,注册机关可立即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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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注册时间 :注销后需等待6个月才能重新注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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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材料审核进度等因素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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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前需确保所有工作关系(如劳动合同、社保)已妥善处理。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