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统一考试的总分为 300分 。具体考试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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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类 :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总成绩为三个科目成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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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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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总成绩 = 乐理得分×15% + 听写得分×30% + 视唱得分×15% + 器乐(或声乐)得分×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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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总成绩 = 乐理得分×15% + 听写得分×30% + 视唱得分×15% + 主项得分×165% + 副项得分×75%。
建议:
-艺术类考生需要认真对待各个科目的复习和准备,合理分配时间,以提高总分。
- 注意各个科目的分值分布和计算方法,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准确计算自己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