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课是必须学的。原因如下:
- 政策规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 90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每 3 个学时为 1 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 30 学分。其中,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内容,共计 30 学时(10 学分)。
- 注册必备条件: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药师注册和保留其资格的必备条件。如果不学习公需课,无法满足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可能会影响执业药师的注册和执业资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免学继续教育,如参加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提升的执业药师,在籍期间可免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执业药师在参与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期间,视同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的,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