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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要求
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60学时(占总学时的2/3),公需科目学时为30学时。学时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以后年度。 -
学习形式
包括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学历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学术论文等多种形式。部分省份(如湖北省)明确以网络培训为主。 -
特殊情况处理
- 补学规定:因特殊原因未完成当年学时,可在次年补学。
- 豁免情况:参与援派工作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提供药学服务的,可视同完成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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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与后续要求
- 首次注册当年(如2025年取得证书并注册)无需继续教育,但次年起必须参加。
- 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将影响执业药师的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等。
总结: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年度强制性要求,需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确保专业能力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