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全科(四科)条件
- 大专学历:取得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 硕士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博士学位:取得药学类或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无需工作年限要求,可直接报考。
- 相关专业:取得药学类或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二科条件
- 免试科目:
- 符合考全科条件的考生,若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考生,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 高级职称要求:
- 高级职称需在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其他要求
-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12月31日。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 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以上条件和要求适用于2025年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考试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