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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以旧换新补贴金额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若涉及企业参与补贴发放(如经销商代操作),可能需按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争议情况
部分车主反映,个别品牌或经销商以“扣税”为由减少补贴金额。例如,有案例显示经销商扣除20%税费,但律师指出此类扣税行为不合理,补贴应全额发放。此类争议多因企业未提前告知或政策执行偏差导致。 -
税务处理原则
- 增值税:个人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获得的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 个人所得税:若补贴属于企业促销性质(如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的优惠),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为政府补贴,则需根据具体政策判断是否免税。
- 企业所得税:企业发放的置换补贴若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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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购车前明确补贴政策,要求商家书面说明补贴金额及税务处理方式。
- 若遇不合理扣税,可向税务部门或市场监管机构投诉。
置换补贴本身无需缴纳20%税款,但需警惕个别主体借政策之名变相收费。建议消费者保留凭证,依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