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政策如下:
一、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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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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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老旧房屋 (含直管公房、公益类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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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住房 (需满足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等改造需求)
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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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公有老旧房屋 :按装修改造造价的 20% 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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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住房 :按装修改造造价的 15% 补贴,每套补贴上限为 5万元
三、补贴范围
涵盖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更新、门窗厨卫改造、燃气报警装置、消防设施及智慧安防设备等。
四、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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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需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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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落实资金使用安全
五、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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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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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装修合同、材料采购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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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拨付至装修企业或个人账户
六、时间节点
- 补贴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开工未完工项目需在当年使用完毕
以上政策综合自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具体实施以各设区市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