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用途及地区差异实行分类补偿,具体如下:
一、耕地补偿标准
- 普通耕地
- 旱田:平均每亩5.3万元
- 水田:平均每亩9万元
- 菜田:平均每亩15万元
- 基本农田(补偿标准略高于普通耕地)
- 旱田:每亩5.8万元
- 水田:每亩9.9万元
- 菜田:每亩15.6万元
二、其他土地类型补偿标准
-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13.8万元
- 集体建设用地(含工矿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亩13.6万元
- 未利用地(荒山、荒地、荒滩等):平均每亩2.1万元
三、地区差异与特殊案例
- 经济发达地区:一类地补偿可达15万~40万元/亩,如保定某城镇道路建设项目补偿达39万元/亩。
- 偏远地区:补偿可能低至4万~12万元/亩。
四、其他补偿内容
除土地补偿外,还需对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林木)单独评估补偿。
说明
实际补偿金额需结合当地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及评估结果确定,且可能因经济发展、土地用途调整等因素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