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报名属地证明的开具方式需根据考生类型和地区政策确定,具体如下:
一、在职在岗人员
- 单位证明: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考生信息表》(网上报名时下载);
- 特殊情况:若离职未工作,部分地区允许加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公章,并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等辅助材料。
二、在校学生
- 学籍证明: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户籍/居住证明:部分地区的非全日制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三、其他人员(如自由职业者)
- 户籍/居住证明: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 社保记录:部分地区要求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作为属地证明。
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因地区而异,例如上海考区需上传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居住证或社保记录等;
-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财政局或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具体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