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2025年各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1月、7月、8月、9月、12月
- 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月
- 放假安排: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
-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3月
- 放假安排:3月15日为星期六
-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4月
- 放假安排: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
-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5月
- 放假安排: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
-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6月
- 放假安排:6月15日为星期日
-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10月
- 放假安排: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
-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11月
- 放假安排:11月15日为星期六
-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请注意,以上日期为一般情况,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对于某些特定税种或企业类型,可能有特殊的申报截止日期,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请参考相关税法规定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