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2025年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 1.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15日
- 2.2月份:由于春节假期(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 3.3月份:由于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 4.4月份:由于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 5.5月份:由于劳动节假期(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 6.6月份:由于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 7.10月份:由于国庆假期(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 8.11月份:由于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特殊情况说明
- 增值税纳税申报变化:自2025年2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请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申报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纳税申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请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