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教材的变动情况如下,供考生参考:
一、各章节具体变动
-
第一章 总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对行政复议内容进行重写。
- 调整民事诉讼回避制度,明确回避人员范围。
- 删除“经济纠纷的概念”相关表述。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变动最大,根据《公司法(2023修订)》对每节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需结合《证券法》备考。
- 新增“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定”等知识点。
- 删除“公司的概念和种类”等部分内容。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无实质性变化,仅调整部分表述。
-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 新增“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的规定。
- 删除“流押条款、流质条款”无效的表述。
- 调整“担保物权的规定”和“占有的分类与保护”。
-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新增“格式条款的规定”“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等内容。
- 调整“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撤销权诉讼的管辖”等知识点。
-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 新增电子商业汇票在出票、背书、承兑等环节的规定。
- 证券法部分根据新政策调整,简化相关内容。
- 信托法部分调整“信托的设立与信托财产”的能力要求等级。
-
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 无实质性变化,仅删除部分“股东大会”的表述。
二、整体变动特点
- 新增内容:集中在物权、合同、金融法律制度中,如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电子商业汇票、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 删除内容:包括流押/流质条款无效表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章节(部分内容整合到其他章节)。
- 调整内容:公司法、证券法等结合新政策修订,部分知识点能力要求等级变化。
三、备考建议
- 重点关注:第二章(公司法)、第六章(金融法律制度)变动较大,需结合新教材和法规更新学习。
- 注意衔接:物权、合同法律制度的新增内容可能与实务案例结合紧密,需强化理解。
- 利用大纲:参考2024年考试大纲调整学习重点,尤其是能力要求等级变化的知识点。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款或备考资料,可查阅官方教材或高顿教育等平台的详细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