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级经济法必备法条汇总

以下是2024年中级经济法必备法条的汇总,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而成:

一、总论部分

  1. 无效法律行为的效力

    涉及人身关系、行政争议、劳动争议等法定情形的合同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 无效情形包括: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虚假表示、恶意串通、违反强制性规定等。
  2. 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或明确表示放弃。

二、物权法律制度

  1. 善意取得

    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受让动产且善意时,可取得所有权,但需完成交付。

  2. 流押条款的效力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3. 动产与不动产抵押权设立

    • 动产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新增建筑物不纳入抵押范围。

三、合同法律制度

  1. 仲裁协议效力

    具有独立性,合同变更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未声明仲裁协议或未在首次开庭前提交者,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2. 票据行为规范

    •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

    • 持票人对前手抗辩权不得对抗善意持票人,但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四、公司法律制度

  1.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曾因重大违法行为或违纪被处罚、处于证券市场禁入期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五、其他重要法条

  •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 :超出仲裁范围、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胁迫订立等。

  • 仲裁员回避条件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接受当事人贿赂等。

  • 票据支付地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法条为备考重点,建议结合教材和案例进行系统学习,注意区分不同法条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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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从事过会计工作需要信息采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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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从事会计工作需要信息采集吗

信息采集在会计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有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还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1. 会计工作中信息采集的重要性 会计信息采集的主要目的是收集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并通过系统化的管理为行业和企业的决策提供依据。这种采集方式能够: 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通过全面掌握会计人员的职业背景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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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继续教育忘记参加的补救措施,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政策进行处理,具体建议如下: 一、补学流程与要求 了解当地政策 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属地管理原则,不同地区对补学年限、方式等要求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财政局或会计行业协会官网查询具体政策。 补学方式 线上学习 :通过当地指定平台(如中华会计网校)补学课程,部分课程需通过考试。 线下学习 :参加财政部门或指定机构举办的培训,注重实践操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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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参加几年过期

会计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过期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 证书有效期为6年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无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即可维持有效性。 特殊情况处理 若连续两年未参加继续教育,部分地区(如福建)将无法办理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或会计证调转; 若6年未参加,需补足学分后方可换证,但一般不会直接作废。 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2025-04-07 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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