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中级经济法必备法条的汇总,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而成:
一、总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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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法律行为的效力
涉及人身关系、行政争议、劳动争议等法定情形的合同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 无效情形包括: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虚假表示、恶意串通、违反强制性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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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或明确表示放弃。
二、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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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
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受让动产且善意时,可取得所有权,但需完成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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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押条款的效力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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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与不动产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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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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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新增建筑物不纳入抵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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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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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效力
具有独立性,合同变更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未声明仲裁协议或未在首次开庭前提交者,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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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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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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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对前手抗辩权不得对抗善意持票人,但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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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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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曾因重大违法行为或违纪被处罚、处于证券市场禁入期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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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五、其他重要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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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无效情形 :超出仲裁范围、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胁迫订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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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回避条件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接受当事人贿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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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支付地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法条为备考重点,建议结合教材和案例进行系统学习,注意区分不同法条的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