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国土厅不一样。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自然资源厅是在原国土资源厅的基础上,整合了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测绘等部门的某些职能而组成的,是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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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同:
- 国土资源厅主要处理国土资源事项。
- 自然资源厅主要处理自然资源事项,职能范围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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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不同:
- 自然资源厅的职能范围较国土资源厅更为广泛,涵盖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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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范围不同:
- 国土资源厅的权限范围主要局限于国土资源事项,具有局限性。
- 自然资源厅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负责全省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监督实施等。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是在原国土厅的基础上进行了职能扩展和整合,两者并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