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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学校为广东省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技工院校)
- 学校为本校在校学生提供免费职业技能评价服务
- 学生通过评价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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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单位,而非学生个人。学校需在学生获得证书后1年内代为申请。 -
申请流程
- 单位注册:学校需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完成注册和实名验证。
- 提交材料:包括学生身份证明、学籍证明、学校免费鉴定承诺书等。
- 数据核验:中职/技工院校通过平台核验证书和学籍信息,高职院校需补充提交学籍证明至人社部门。
- 审批发放: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按标准发放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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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仅限一次。
注意事项:
- 若学生已毕业,需联系原毕业院校申请;
- 非广东省内学校或非职业院校学生不符合条件;
- 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学校或当地人社部门(电话:0662-223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