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体编制和职能如下:
一、机构性质
水利部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机构,负责全国水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国务院赋予的职责。
二、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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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
负责全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水资源战略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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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管理
派出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等流域管理机构,分别负责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及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的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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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制定
起草水利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推动水利事业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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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
负责水工程、水电建设、地下水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协调解决跨区域水事纠纷。
三、人员编制
水利部本身为正部级机构,人员编制规模较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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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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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珠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0人。
四、领导体系
水利部由部长、副部长等领导组成,下设多个司局和直属机构,形成层级分明的管理体系。
水利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兼具政策制定、流域管理、行业监管等多重职能,人员编制覆盖流域机构及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