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是中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负责全国的水利工作。以下是水利部的主要职责和职能:
- 1.水资源管理:水利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2.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 3.水资源保护:水利部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 4.防洪排涝:水利部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组织编制防洪规划,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 5.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水利部负责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 6.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利部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 7.防汛抗旱:水利部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
从以上职责可以看出,水利部在国家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防洪排涝、农村水利、水政监察和防汛抗旱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职责和权力。可以说水利部是一个实权部门,其决策和行动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