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是东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主要职责
- 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设置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室、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室、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室、开发利用室、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室、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室、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室、生态修复室、耕地保护监督室。
下设局属事业单位1个,东港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东港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队土地执法暂由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指导。
领导及分工
- 党组书记、局长宁作文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国栋同志:分管综合室、国土空间城乡规划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室、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室、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规划测绘部,负责局工会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全刚同志:分管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室、生态修复室、行政审批室、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义同志: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室、耕地保护监督室、开发利用室、负责指导东港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队土地执法、矿山执法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
辽宁省东港市东港南路145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415-7123673。
您可以通过以上信息访问东港市自然资源局的官网或联系相关部门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