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和层级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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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支队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对违章违法事件进行行政处罚,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核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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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中心
承担地震分析预报、应急响应及防震知识宣传,属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柱。
二、应急救援与指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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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当地救援体系建设,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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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大队
承担矿山事故救援任务,属于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防灾减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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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中心
负责灾害预防预控及灾后协调处置,可能涉及消防、森林防火等队伍的业务指导。
四、专业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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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队
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属于地方消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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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
负责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及减灾策略制定。
五、综合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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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中心
承担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属于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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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服务中心
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检测、评估及培训工作。
六、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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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 (部分城市):原应急管理局下属机构,现多归地震局管理,负责地震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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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础科/执法监督科 :分别承担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及执法监督职能。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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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通常为全额或参公编制,具体管理方式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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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整合 :部分单位可能随职能划转整合,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生产和应急服务中心等。
以上分类综合了应急管理局的常规设置及部分地区具体职能划分,实际机构设置可能因地区政策、职能调整等因素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