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费取费标准(670号文件),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计费依据与公式
监理费计算公式为: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times 专业调整系数 \times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times 高程调整系数 \times (1 \pm 浮动幅度值)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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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额 :工程概算的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设备购置费占比超过40%时按比例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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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系数 :根据工程复杂程度(Ⅰ级0.85、Ⅱ级1.0、Ⅲ级1.15)和高程(海拔2001-4000m逐级增加系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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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幅度值 :政府指导价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20%),市场调节价部分由双方直接协商。
二、计费标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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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适用范围
总投资额≥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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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适用范围
总投资额<3000万元的施工阶段监理费,及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
三、其他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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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员计算 :3.5万元/人·年(适用于小型项目或特定计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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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程造价比例计取 :当监理工程造价<500万元时,收费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2.5%。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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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收费标准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计价表内插法确定计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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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幅度值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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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包人与监理人充分协商,避免因费用争议影响工程进度。
以上内容综合了2016年发布的670号文件核心要点,当前(2025年)市场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政策或行业惯例有所调整,建议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