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退休年龄最新政策如下:
一、普通职工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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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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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从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延迟至2030年1月1日,最终延迟至 63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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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分阶段延迟,原55周岁女工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原50周岁女工逐步延迟至 55周岁 (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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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 20年 (原15年)。
二、特殊工种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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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的职工,男职工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女职工为 45周岁 ,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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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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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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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退休(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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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普遍适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55岁,特殊工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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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 退休年龄调整依据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性法规,而非《劳动法》。
四、信息获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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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官方公告,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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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有具体实施细则,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具体执行时间可能因地区或行业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