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男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具体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
普遍适用标准
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为:
-
男性:60周岁
-
女性:50周岁(普通工人)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若男性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退休年龄可提前至:
- 55周岁 (需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青海省地方政策补充
青海省根据高原地区特殊地理环境因素,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
-
管理和技术岗位女性职工
若长期在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可延长至:
- 55周岁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男性职工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病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且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达到规定标准。
-
政策依据文件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青海省男职工退休年龄以国家法定年龄为基础,结合特殊工种、岗位类型及缴费年限综合确定。若符合条件,可按规定申请退休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