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事业编岗位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和机构差异有所调整:
一、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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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师
包括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幼儿教师等,负责具体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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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
针对特殊需求学生提供专业教育服务。
二、教育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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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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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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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主任、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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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组长、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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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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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员、教育评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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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主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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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科研与评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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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人员
负责教育理论研究、政策评估及教学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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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统计与分析岗位
承担教育数据收集、分析及决策支持工作。
四、学生服务与保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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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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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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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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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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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保安、维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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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设施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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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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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运行岗位
负责教育系统规划、协调及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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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专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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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领域研究人员(如教育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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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领域技术人员(如教育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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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直属机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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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院 :组织考试命题、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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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出版社 :教材编辑、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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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电视台 :制作教育类节目。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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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名称和职责可能因地区政策、机构职能调整而变化,建议以当地教育局最新招聘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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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岗位可能要求具备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或专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