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鉴定或诉讼解决
当一方在签字后不承认是自己所签时,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一、笔迹鉴定确认签字真实性
- 申请鉴定
主张签字真实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需提供签字人的其他签名样本作为比对。
- 鉴定程序
法院会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通过笔迹特征、书写习惯等专业分析得出结论。
- 法律效力
鉴定报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作为认定签字真实性的关键证据。
二、追究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
若涉及欺诈、伪造签字,受侵害方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要求赔偿损失。
- 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文书可能构成犯罪(如伪造公司、合同诈骗罪),需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补充其他证据
- 录像或证人证言
签字时的录像、见证人证言等可辅助证明签字真实性。
- 交易习惯
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等也可作为证据链的补充。
四、法律条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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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需满足法律或约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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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六条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法院根据鉴定意见等认定事实。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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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纠纷需在法定时效内解决,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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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 :建议咨询律师,根据具体案情制定**策略。
通过以上途径,可有效确认签字真实性并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