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第二次挂科后,预约规则如下:
1. 最短等待时间
- 从挂科次日开始计算,满10个自然日后即可再次预约考试(例如:4月13日挂科,最早可预约4月24日的考试)。
2. 实际预约可能延迟
- 理论最短等待时间为10天,但因预约人数过多、考场容量限制或系统优先级规则(如优先安排临近驾考有效期的学员),实际预约成功时间可能需更久。
3. 考试次数限制
- 科目三最多可预约5次,每次考试包含1次正考和1次补考机会。若5次均未通过,已合格的科目一、科目二成绩将作废,需重新报名学习。
4. 注意事项
- 预约成功后需在考试前集中练习,确保熟练度;
- 建议通过交管12123 APP实时关注预约排名和考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