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第二页不需要红头。根据相关规定,版记部分,包括页码等,应放置在偶数页,且版记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都不需要编排页码。
红头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红头文件的基本格式
- 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分割线以上部分。
- 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落款等,位于红色分割线以下至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上部分。
- 版记:包括印发机关、印发日期、页码等,位于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至末条分割线以上部分,且版记必须在偶数页。
红头文件的字体和字号要求
- 文头:使用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色)。
- 发文字号:一般采用4号仿宋体。
-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
- 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 签发人: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使用3号或4号仿宋体。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机构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照最新的红头文件格式标准和要求。